最后更新: 2026-05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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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美国法典》第17编第512(c)(2)条,UnMark已指定一名版权代理接收侵权索赔通知。所有DMCA通知必须发送至:DMCA代理,UnMark,邮箱:dmca@mail.unmarkvideo.com。请在邮件主题行注明「DMCA通知」。我们的指定代理已在美国版权局注册。任何不符合第512(c)(3)条要求的通知可能不会收到回复。
如果您认为您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通过我们的服务被侵犯,根据《美国法典》第17编第512(c)(3)条的要求,您的书面通知应基本包含以下内容:(a) 版权所有者或授权代理人的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;(b) 声称被侵权的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标识,如单份通知涉及多个作品,可提供代表性列表;(c) 声称侵权材料的标识,以及足以让我们定位该材料的合理信息;(d) 您的联系信息,包括地址、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;(e) 一份声明,表明您善意相信该材料的使用方式未经版权所有者、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权;(f) 一份声明,表明通知中的信息是准确的,并且在伪证处罚下,您有权代表据称被侵犯的专有权的所有者行事。请注意,根据《美国法典》第17编第512(f)条,如果您故意对材料或活动的侵权性质作出重大虚假陈述,您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(包括费用和律师费)。
如果您认为您上传的内容因错误或误认而被移除或禁用,您可以向我们的DMCA代理提交反通知,包含以下内容:(a) 您的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;(b) 已移除或禁用材料的标识,以及其在移除前出现的位置;(c) 伪证处罚下的声明,表明您善意相信该材料因错误或误认而被移除或禁用;(d) 您的姓名、地址和电话号码;(e) 一份声明,表明您同意接受您的地址所在司法管辖区的联邦地区法院的管辖,或者如果您的地址在美国境外,则接受UnMark可能被发现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管辖;(f) 一份声明,表明您将接受提供原始通知的人送达的法律文书。在收到有效的反通知后,我们将将其转发给原始投诉方,并可能在10至14个工作日内恢复已移除的材料,除非投诉方提起了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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